招标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4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行业规划服务 行业规划服务 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1.系统梳理当前宁夏智慧交通建设、绿色交通发展、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现状及成效,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2.研究把握新时期发展形势,提出宁夏交通智慧绿色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3.围绕智慧交通发展,研究提出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网络和数据安全以及新质生产力等方面重点任务、重点项目。4.围绕绿色交通发展,研究提出建管养运全过程绿色发展、污染防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交能融合发展等方面重点任务、重点项目。5.围绕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发展,研究提出重点领域技术研发应用、交通运输标准化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治理体系等方面重点任务、重点项目。6.提出支撑规划执行的保障措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总概算:1200000.00元,以财政年度拨付预算金额为准(其中:2025年预算为700000.00元)。 12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责任履行完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规定,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2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名单(开标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4)联合体各方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交联合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14 19:00:00 至 2025-04-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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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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