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称多县示范村建设项目(卡龙村)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14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称多县示范村建设项目(卡龙村)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

1999616.61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新建一栋农畜产品销售市场399.93平方米;基地内场地硬化2126.69平方米;加装室外照明设施及监控;基地增设一道铁艺大门;基地设置一座玻璃钢化粪池3立方米。达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省外进青企业登记应符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磋商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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