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中电电力时钟同步装置询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4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时钟同步装置】生产物料采购项目

2、 具体采购明细详见附件:

3、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拟选1家供应商,不划分采购包,未入选供应商不作否决应答处理。

4、 交付时间要求:入选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需求完成物资交付。

5、 本公告选定结果,不作为贵我双方建立合同关系的依据,具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二. 资格要求

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询比项目的能力:

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8、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0、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13、 供应商须是该类产品直接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

14、 实缴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15、 需通过我司合格供应商入围评审。

16、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和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2)  在最近三年内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选的行为(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含拥有共同股东的情形),参加同一采购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采购包)的应答;

(4)  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采购活动中出现骗取中选、串通应答等违反采购人采购管理规范行为。

(5)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经济纠纷、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政府采购领域关于重大违法记录的认定)、刑事犯罪等违法违规记录(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7)  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且在禁止合作期限内。

1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 本项目文件获取

报价截止时间:2025-4-19 00:00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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