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桥街道驻新桥、上南、万丰派出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概况

新桥街道驻新桥、上南、万丰派出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新桥街道驻新桥、上南、万丰派出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

3、财政预算限额(最高限价):68.7万元/年

4、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承诺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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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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