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明县小井镇道路提升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

项目名称

东明县小井镇道路提升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内

采购人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供货期

供货周期预计为4个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东明县小井镇道路提升项目施工需要决定采购一批沥青混凝土用于项目施工生产,涉及工程章节为300章。本项目概算金额为 248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2.2 采购范围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相关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2.3 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使用部位

1

沥青

混凝土

预拌碎石

(封层)

365

菏泽市东明县小 井镇西紫荆村乡 村道路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内,供货 周期预计 4 个月。

根据采购计划分批交货

路面工程

SBS改性沥青

(封层)

64

SBS改性AC-13

4360

3.资格要求

3.1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2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销售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2年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供应商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3.2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3.3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5日9 时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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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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