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大型养路机械总成部件委外修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4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工作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1

DPZ-440配砟整形车车轴齿轮箱轮对总成维修

详见第七章《技术条件》

2

按合同约定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或委托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要求报价单位须为DPZ-440配砟整形车的主机制造企业或该车型Ⅰ、Ⅱ轴车轴齿轮箱的生产企业,或该车型Ⅰ、Ⅱ轴车轴齿轮箱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商。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相应大型养路机械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该车型Ⅰ、Ⅱ轴车轴齿轮箱的生产企业需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车轴轮对总成维修的业绩证明(维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授权代理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和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车轴轮对总成维修的业绩证明(维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所有报价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项目部出具的报价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4 月 15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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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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