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车务段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需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持有营业执照须对应其名下的垃圾转运车辆。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不少于三个同类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结算证明。
6、投标人需要去服务现场进行勘探,获取相关勘探证明文件。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要具备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师合格证书。
8、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9、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要求的有相应工作资格的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提供服务,选派人数应当满足甲方的需求,所派员工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应保险。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1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3、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其他情形:
①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采购的;
② 投标项目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 投标项目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限制参与采购的。
⑤ 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的。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4 月 15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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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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