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4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46-ZB-250418571 SXZB-2503 2008GZF01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246-ZB-250418571 SXZB-2503 2008GZF019/01)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潞新昌达纪字﹝2025﹞2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昌达公司洗煤厂特种车辆租赁
(1)50型装载机6台
(2)210型挖掘机1台
2.3 服务地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后签订后一年或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总价款达到124.25万元,任意一项先到合同终止。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检验标准且标准明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2 年 4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转载机或挖掘机租赁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注: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4日 18:00至2025年4月21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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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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