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地磅称重传感器采购项目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基本配置采用3台350吨/天的国产两段式焚烧炉及单台蒸发量27.8t/h的余热锅炉,两台9MW汽轮发电机组,即“三炉两机”模式。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地磅称重传感器采购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按需方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按需方要求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主要经营服务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2.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身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个本次采购内容类似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最近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可以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7.其他需提供的行业生产、销售等资格或资质证书。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5日 到 2025年04月17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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