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教具采购公告
2025-04-15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263100(万元)
6、最高限价:59.263100(万元)
7、采购需求:
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教具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磋商文件第三章所列参数要求为采购人验收的最低标准),交付采购人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5)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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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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