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桶装水生产线和无尘车间及化验室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

项目名称:桶装水(4-15L)生产线和无尘车间及化验室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66261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662610元

询价保证金: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主要内容与要求

所属行业

1

1-1

可兼容一次性桶装水(4-15L)生产线

600BPH

1套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和服务要求

工业

1-2

空气净化无尘车间及化验室器材

50型

1套

1-3

低压空压机设备

ES-10

1套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采购人提出的特定条件1

根据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不属于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仅限于采购信息公开。本项目仅接受被推荐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未被推荐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资格承诺制

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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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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