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2025年交通系统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2025年交通系统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新媒体短视频、宣传片拍摄制作、日常拍摄等

1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50000.00

 

二标段

直播、录播、访谈录制,设备使用及设备维护

1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50000.00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7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七)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八)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一)至(八)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三)~(七)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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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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