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道养护技术指南》《内河船闸信息化调度规则》省级地方标准制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概况 | |
完成《内河航道养护技术指南》《内河船闸信息化调度规则》等两项省级地方标准自标准立项、需求调研、标准起草、标准审查和标准发布等阶段的各项工作。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内河航道养护技术指南》《内河船闸信息化调度 规则》省级地方标准制订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本项目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范和文件,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的要求,结合山东省内河航道管理和船闸运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标准化需求,完成《内河航道养护技术指南》《内河船闸信息化调度规则》等两项省级地方标准自标准立项、需求调研、标准起草、标准审查和标准发布等阶段的各项工作。 | |
5、预算金额:80000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 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具有与高级工程师对应等级的技术职务)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具有与高级工程师对应等级的技术职务)及以上技术职务不少于3人。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或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家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业绩。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本次磋商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 6.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视为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解除的);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解除的);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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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4-19 17:00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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