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2027年镇江无线设备网络优化调整及零星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 (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协议终止)
(1) 自框架协议签订日期起2年;
(2) 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估金额上限。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 | 技术标准要求 | 工期 | 项目地点 | 免费维保期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2027年镇江无线设备网络优化调整及零星改造集中采购项目 | 3396200人民币 | 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满足招标人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或订单为准。 | 江苏镇江市(招标人任一指定地点)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3年。 |
注:上述采购规模为预估量。 |
……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中标原则: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1 | 第一名 | 60% | 润州、丹徒、新区、扬中 |
2 | 第二名 | 40% | 京口、丹阳、句容 |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本项目作否决全部投标处理,重新招标。
1.4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详见招标文件,采用折扣方式报价,设置最高投标折扣,最高投标折扣为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等信息)的截图文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本项要求。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维护改造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所有证明材料的内容须清晰可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3)所提供人员2024年11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如人员社保与合同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的,则另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委托协议);(4)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及从事特种岗位的服务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书,且持证上岗,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3投标服务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符合本项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2.4投标服务及交付的所有投标服务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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