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07,000.00元

最高限价:8,107,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智能座舱实训室

537,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普适性机器人实训室

7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智能网联车路协同沙盘实训室

1,373,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4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生产性工业机器人实训室

1,5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5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智慧楼宇工学一体化实训基地

2,327,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6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智慧健康照护实训基地

1,67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8,107,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和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15日 至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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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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