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
项目概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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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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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通过聘请专家与购买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河南省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进行抽检抽测,全面掌握车机生产一致性的实际情况;抽检抽测重点为排放、OBD系统的一致性。 (2)采购内容:新生产机动车检查与测试流程的规范化、新生产机动车核查数据库建设、机动车行业环保合规性提升、开展合规性监督抽测。 (3)服务期限:6个月。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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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2)竞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布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或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CMA)。 (3)竞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检测等违规行为被国家认证认可部门等相关部门处罚。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竞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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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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