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须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51.招标条件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中豫安开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须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KR
2.3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南街南、淅水东路东、西四环辅道西。
2.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为福利性安置房,该宗地控规编号14-152-K02-01(原控规编号14-152-K01-02),总用地面积为184791.33平方米,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89061.25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为73435.58平方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22294.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5.93万平方米,主要为住宅、公共配套(社区便利店、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幼儿园等;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57万平方米。主要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人防、设备用房(雨污水提升泵房、热交换站)等。
2.5招标范围: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二次优化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审计对接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
2.6服务期限:
从签订咨询合同至竣工结算完成,配合审计工作结束,并提交全部造价咨询成果,暂定工期3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及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及造价管理等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3.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 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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