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房山区良乡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内镜氩气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房山区良乡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内镜氩气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分品目预算

数量

(台/套)

备注

1

1-1

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

80

1

核心产品

1-2

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

60

1

   

1-3

内镜高端氩气刀

50

1

   

1-4

牙科综合治疗机

10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5至2025-04-2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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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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