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996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86726-20250414-185 4、采购项目预算:504,54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504,540

监护仪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

504,54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15日 至2025年04月23日, 09:00-17:00,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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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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