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楼宇屋面防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项目编号:100C-F;
项目名称:校内楼宇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4万元;
最高限价:474万元;
采购需求:校内楼宇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2月31日后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投标人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授权委托人)具有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申请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响应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04月22日下午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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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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