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心脏三维电生理导航系统等3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心脏三维电生理导航系统等3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四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脏三维电生理导航系统1台(套)进口医疗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证件:①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如投标产品不属于上述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可提供声明函(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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