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珲春市2025-2027年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珲春市2025-2027年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350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珲春市2025-2027年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亮化维护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道路照明:市区管辖内的所有功能性照明设施。其中:变压器75座、路灯5478基11830盏、管线21.7万米、路灯控制终端207台。
第二部分楼体亮化:176栋、市区公交站亭52座。
第三部分游园广场景观亮化:市区管辖内的所有游园、广场桥体亮化共计29处。
第四部分LED路灯改造:钠灯改造LED路灯3508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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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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