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体外冲击波疼痛治疗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名称:体外冲击波疼痛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体外冲击波疼痛治疗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参数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江苏省徐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70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4.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相应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 4月 16日至 4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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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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