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宁德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152.项目编号:FJJ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品目号预算(费率) |
合同包预算(费率)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2025年度宁德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70% |
70%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其他资格要求 |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①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和②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时,15:00~17:30时。
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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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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