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防火漆年度协议招标变更公告
2025-04-15
1. 海油工程防火漆年度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
发标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防火漆约43,520.00㎡,共计13个油漆系统。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普通油漆、稀释剂订货后不超过14天将全部货物运到备库库房或买方指定场地;防火漆及其他产品订货后不超过80天将全部货物运到备库库房或买方指定场地。
交货数量: 本次招标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后续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防火漆、配套普通油漆及相关产品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制造商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防火漆和油漆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制造商的母公司或全资的销售公司、制造商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与制造商同集团下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的,视为制造商身份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API Q1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涂料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 (5)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由第三方船级社出具(CCS或DNV或BV或ABS)的工厂认可证书。(6)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满足危险品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危险品运输为投标人外委其他运输公司进行,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外委的运输公司有效期内的危险品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与外委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协议(原件备查)。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原件备查)。(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可在(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或其他可查询官方网址核实。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经营或涂料。如投标人符合“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况的,则可无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防火漆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扫描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对应的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验收报告或到货签收文件或调试验收证明或甲乙双方签字的油漆领料单等。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后,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08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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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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