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油田车辆租赁服务(大中型客车)招标公告
2025-04-15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合同有效期36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甲乙双方签订的订单有效,每个订单有效期不超36个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有效订单全部履行完毕止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是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其各执行单位提供为天津、辽宁、河北、山东等区域提供大型、中型、小型客车等车辆服务,包括长期固定用车、短期用车、临时用车等服务。包括:长期按月计费服务车辆(新车A类)、长期按月计费服务车辆(新车B类)、短期按月计费服务车辆(A类)、短期按月计费服务车辆(B类)、短期按台班计费服务车辆、短期按公里计费服务车辆。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时需公开资质信息):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进行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公开业绩信息):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2个合同的车辆租赁或车辆服务验收业绩,且同时满足【①累计 2个合同的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不得少于400万元;②每个合同应单独体现10座及以上车型;】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合同和②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或订单)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提供财务结算清单(应记载累计结算金额)或提供结算发票;财务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统计原则:同一个合同(或同一个年度协议),对于服务验收证明材料:① 投标人只提供财务结算清单的,如果累计的合同金额(或累计的订单金额)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结算清单的累计金额不一致,以财务结算清单累计金额为准;② 投标人只提供结算发票的,如果累计的合同金额(或累计的订单金额)与投标人提供的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一致,以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③ 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财务结算清单和结算发票,二者的累计金额应一致;如不一致,该业绩将予以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2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 体系认证: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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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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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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