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亚新能源材料科技(广西)有限公司80吨电子汽车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地点:大亚新能源材料科技(广西)有限公司

2、工程(项目)规模:合同范围包括80吨电子汽车衡2台,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制造、包装、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技术指导、员工培训、质量保修等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乙方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日内,需向甲方提供标的物详细图纸及资料。

3、交货工期:3个月,预计交付日期:2025年 7月20日,具体以签约时间为准。具体发货时间依甲方通知为准。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必须保证设备的完整性)。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1

80吨电子汽车衡

3.4*18m

1台

80吨电子汽车衡

3.4*20m

1台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见图纸及技术说明。

备注: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4、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具有80吨或以上规格同类设备供应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发票);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申请人资质要求:

A、专业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设备厂家或其授权的区域总代理(并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包括: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公开招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该代理商须获得设备厂家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B、无论公开招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设备厂家,均须提供投标设备相似或类似设备的成功销售业绩(80吨或以上规格设备供应业绩)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为本招标公告截止后,由招标人统一发放,本公告公示期间为:2025年4月15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4月2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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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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