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棉织品零星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棉织品零星供应项目
2.项目编号:XC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棉织品零星供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280752元/两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4年或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6.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每天0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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