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干眼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

2.项目名称: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干眼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86000.00元

5.最高限价:¥386000.00元

6.采购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4年06月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特殊资格要求:

(1)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报价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证明材料;产品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报价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证明材料;

(2)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医疗设备与器械制造 行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09:00至2025年04月1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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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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