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隐患治理安全设施预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隐患治理安全设施预评价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油维、隐患治理、新能源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建设项“三同时”有关规定,织开展油维、隐患治理、新能源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专项整治,避免出现安全合规管理风险,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建设、合规运行。第六采油厂委托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第六采油厂根据2025年第六采油厂油维、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对照下达计划以及生产现场平面布置、设备设施与原安全设施设计变化情况,将项目分时间段打包开展安全设施预评价,计划投资:人民币110万(不含税、含HSE费用)。

2.2招标范围:第六采油厂委托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第六采油厂根据2025年第六采油厂油维、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对照下达计划以及生产现场平面布置、设备设施与原安全设施设计变化情况,将项目分时间段打包开展安全设施预评价。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陕西省定边县境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计划引进2家服务商。

第一名负责:根据第六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隐患治理项目(第一批),开展安全设施预评价工作,完成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专家评审,控制金额70万元。

第二名负责:对第六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隐患治理项目(第二批)及临时新增隐患治理项目开展安全设施预评价工作,完成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专家评审,控制金额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且需在长庆油田分公司产能建设、隐患治理、油维工程、新能源项目等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集中资格招标入围候服务商。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至少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服务人员至少3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须均为企业自有员工。人员年龄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承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服务商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此次招标;(自行承诺,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此类现象取消其中选资格)

3.7.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

3.7.2投标人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形。

3.7.3投标人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因质量问题、违约失信行为处于供货暂停期内或被终止参与招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内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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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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