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川庆钻探国际工程公司伊拉克项目钻机设备件杂货海运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庆钻探国际工程公司伊拉克项目钻机设备件杂货海运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庆钻探国际工程公司伊拉克项目钻机设备件杂货海运服务。

2.2 项目概况:按照公司发展需求,川庆钻探国际工程公司拟向伊拉克项目发运钻机及其配套设备(详见货物清单)。运输方式采用件杂货海运。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标包。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需向伊拉克项目发运钻机及其配套设备。运输路线:中国国内港口(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伊拉克乌木卡萨港(UMM QASR),运输方式为件杂货海运。预计项目期工作量为23000 计费吨,第一批预计拉运9000计费吨,第二批14000计费吨(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及建设情况,实际完成工作量与预计有所差异,最终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实际工作量以第三方打尺报告为准)。

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从中国国内港口车板接货运至伊拉克乌木卡萨港(UMM QASR)的所有服务(FLT条款)。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必须的运输、装卸、短倒、仓储、接送货、中国报检报关等所有工作。如:国内港口堆存(要求防潮、防雨)、装箱加固、租船订舱、装船、船上绑扎加固、苫盖、报检报关所需全部文件制作、货物追踪与交接、资料交接、索赔等全程服务。本次服务不包括伊拉克清关。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单据终审,由于单据出现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4 限价情况:本项目服务设置控制单价为RMB420元/计费吨,含税,超过控制单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含税。费用包含设备、劳务、运输、管理、维护、利润、技术措施费、风险费、健康安全环境施工保护费、安全投入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6服务期限:招标期限为自投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货物备妥待装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备货情况随时更新通知时间)。项目预计第一批货物通知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后续批次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 中国国内港口(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至伊拉克乌木卡萨港(UMM QASR)。(招标人负责送货至投标人中国国内港口指定接货地)。

服务标准:安全 准时 高效。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分别确定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有效投标人≥3时,推荐排名靠前的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当有效投标人<3家时,经评标委员会认为还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均具备竞争性的理由,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如认为无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

重要提示:若中标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报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对后续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并根据考察﹑评估结果依次递补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是是2024年6月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发布的《集团公司进出口物资合格物流服务商名单》中的企业。(证明材料以招标人提供的“集团公司进出口物资合格物流服务商名单”材料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3.3 服务能力:投标人承诺在进入本期《集团公司进出口物资合格物流服务商名单》开始至今,其经营情况、业务能力等未发生影响本项目执行的重大变化。

*3.4业务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具有较强的HSE管理能力,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从事类似伊拉克项目拉运的服务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为依据,或以结算签认单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 标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负 责 人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 *3.5.1-*3.5.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5.4 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财务要求: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7 其它要求:因违反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书面承诺)。

*3.8标人没有被列入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提供的“三商”黑名单信息统计表为准。

*3.9投标人承诺2022年至2024年内在责任范围内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有责事故,造成货损达到货物原值40%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可以是保险公司的出具的证明或书面承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