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上大压小”容量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5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上大压小”容量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上大压小”容量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上大压小”容量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重庆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内完成资料收集、现场勘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输煤廊道改造设计专题可研报告,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过渡期并网改造方案设计专题和化水改造设计专题可研报告。45日内完成总报告编制、招标方审核、修订等分项内容,55日内完成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审查通过、定稿等所有分项内容。并积极配合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招标范围: 拟针对珞璜电厂一期的两台360MW机组实施“上大压小”的容量替代,规划建设2台600MW容量等级以上及同等容量等级的燃煤发电机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上大压小”容量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含评审)、接入系统方案设计专题(含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评审)、入河排污口论证(含评审)、水土保持方案专项报告(含评审)、安全预评价报告(含评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含评审)、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大件运输专题报告(含评审)、过渡期并网改造方案设计专题(含评审)、化水改造设计专题(含评审)、输煤廊道改造等专项可研(含评审)、输煤廊道改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严格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和内容深度规定完成上述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预招标的方式开展,采购结果及合同的生效条件为本“上大压小”容量替代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经华能集团公司批复文件同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拟任总设计师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扫描件;(2)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3)具有至少1台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企业任命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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