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

预算金额:3682.21(万元)

最高限价: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一包费用1139.57万元(含水域)、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二包费用1845.17万元(含水域)、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三包392.72万元、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四包304.75万元。

采购需求:为方便绿化养护管理,提高管养效率,拟把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含应急设施管护)分为老城区,凤城新区两个区域进行市场化运作,城区绿地面积约546.6万平方米(绿化502.06万平方米、水域44.54万平方米),公园安保和公园设施管护面积105.18万平方米。该项目费用约3682.21万元/年,费用按实际养护安防面积据实结算。

注:投标供应商可对本项目四个包段同时投标,但只被推荐为一个包段的成交供应商,在前一个包段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后,继续参与下一包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开标顺序为一包段、二包段依次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采用 1+1+1 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因政府对本项目有新的安排,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一包段: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 70%)。

二包段: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 70%)。  

三包段: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 70%)。

四包段: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 7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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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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