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汤泉街道泵站设施日常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
项目名称:汤泉街道泵站设施日常养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项目内容:1、包括检查机泵电流、声音、电压、震动、管道及接合有无松动、漏水等现象,检查次数汛期每月一次,非汛期每两月一次;2、加强日常维保,确保机泵运行正常,汛前必检及时维修,汛期服从防汛调度,汛后维保到位;运行维修养护记录齐全,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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