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2025年上港集团生产设备集中采购-标段15:危险品/普通集装箱半挂车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13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上港集团生产设备集中采购-标段15:危险品/普通集装箱半挂车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45尺三轴骨架半挂车 |
15辆 |
总质量≥40000kg;上牌吨位≥33500kg;最大运行速度≥85km/h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最终用户: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质保期:24个月,不计里程 |
2 |
45尺三轴骨架半挂车 |
1辆 |
总质量≥40000kg;上牌吨位≥33500kg;最大运行速度≥85km/h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最终用户: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质保期:24个月,不计里程 |
3 |
40尺危险品罐箱三轴骨架运输半挂车 |
30辆 |
总质量≥40000kg;上牌吨位≥34000kg;最大运行速度:80km/h;与牵引车结合面至地面的高度(空载时)≈1300mm±10mm(按牵引车鞍座高度调整)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最终用户: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质保期:24个月,不计里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境内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含制造商)近3年来至少一项有关本次招标设备或相类似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业绩表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获得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4投标人完成有效注册。
3.5境内制造商应提供经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且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为正数。
3.6若境内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经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承诺函。且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为正数。(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经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且财务报表(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为正数。)
3.7境内投标人授权代表具有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8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9发货地为关境外的,投标方必须为注册地在关境外的企业。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4-1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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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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