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第二批自购物资(线管)招标公告
2025-04-15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建设地点:武汉市
2.2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项目工程地点为铁万区间风井、万家咀站、白玉山站,共2站及相邻区间(含区间风井);包含车站及区间(含区间风井、配套物业)动力照明、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及设备区装修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集中采购物资(线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附件1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包件划分、需求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 2025年04月-2025年12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风、水、电)施工2标段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单位投标人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即可
4.财务能力: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或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在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0日17时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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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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