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滨海(天津)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北穿港路加油站项目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开审批〔2024〕11404号、津开审批〔2024〕1192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石化滨海(天津)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796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796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449.21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石化滨海(天津)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石化滨海(天津)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北穿港路加油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自有土地新建土建项目及安装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等,用于机动车燃油零售。占地面积4659.1㎡,建筑面积449.21㎡,建设总投资796万元。1)土建项目,投资725万元,新建营业厅,占地面积201.28m2,建筑面积201.28㎡;新建罩棚,占地面积495.86㎡、建筑面积247.93㎡;新建罐区、场地硬化地面、打桩等工程、2)安装设施设备项目,投资71万元,安装油罐4具,2具30m³SF汽油双层油罐,2具30 m³SF柴油双层油,油罐总容积为120 m³,折合油总容积为90 m³;安装3台四枪双油品潜泵式加油机;安装工艺管线;整体配套电气系统;消防设施;其它设施设备。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开区南港工业区北穿港路以南,东至:防护绿地,西至:项目用地,南至:项目用地,北至:防护绿地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石化滨海(天津)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北穿港路加油站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自有土地新建土建项目,占地面积4659.1㎡,建筑面积449.21㎡,新建营业厅,新建罩棚,新建罐区、场地硬化地面、打桩等工程,最大跨度11米,最高高度8米,最深基坑深度4.528米,标段投资额72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6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 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是指自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之日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3个月,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4)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津建筑〔2012〕1091号和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提供《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格式自拟,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人员包括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施工项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所有项目部配置人员均须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5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4月22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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