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客运段高铁车队生产生活办公区整治项目结构检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5
1.采购条件: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天津客运段高铁车队生产生活办公区整治项目结构检测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费用中列支,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津客运段高铁车队生产生活办公区整治项目结构检测项目。

2.2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天津客运段高铁车队生产生活办公区整治项目结构检测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的“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钢结构 )资质证书。(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有 2 年以上结构检测工作经历。提供简历表及有效期内的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4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和业绩合同复印件)

3.5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谈判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7供应商须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谈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

3.9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谈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谈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否则全部响应均无效。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

3.11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谈判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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