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孜县青稞食品烘焙加工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江孜县青稞食品烘焙加工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江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以江发改项目(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孜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孜县青稞食品烘焙加工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日喀则市江孜县;

2.3建设规模:新建厂房2233.01平方米,硬化1888.85平方米,围墙266.64米,大门1座,拆除围墙9米,路缘石197米,室外给排水1项,室外电气1项,土石方502.7立方米。

2.4投资估算总价:13288800.00元;(注:本次招标总投资不在报价中体现,投标单位仅对施工图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报价,且报价得分仅对施工图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合计报价进行评分,且施工图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合计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限价,施工图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各自的限价。该项目最终价格以竣工审计最终结算价为准。)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江孜县青稞食品烘焙加工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6个月);

2.7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施工单位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2023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6信誉要求:2021年12月1日至今(至今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重大质量事故;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证,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四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4.关注项目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3日00时00分,……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3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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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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