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长丰县乡镇天然气管道输配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长丰县乡镇天然气管道输配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采购预算28万元(含税)。

2. 服务期限:响应人应在收到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组至项目地点进行现场勘查,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采购人资料准备、寄送时间及现场整改时间不包含在内)。

3.服务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A3。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响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响应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关联关系的响应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响应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格式提供A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三)响应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和采购人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依法或相关规定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和采购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A5、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四)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R。

招标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5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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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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