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麻阳县锦和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招标条件

本麻阳县锦和智慧停车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3974.27 万元,招标人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智慧停车场改造 13670㎡,停车位约 410 个。其中场地平整、地面硬化8130.79 ㎡,场内路面改造(沥青)19221.02㎡,场内人行路面改造(麻石板路面)5639.6㎡,生态植草砖 4343㎡,绿化工程 693 ㎡,配套的配电、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2、建设智慧停 车系统,主要包括停车场管理系统 5 套,网上云平台建设 1 项,手机客户端开发 1 项;汽车

充电 144 个及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招标金额为:3974.2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麻阳县锦和智慧停车建设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麻阳县锦和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 执业资格的,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 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 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 设计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 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 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  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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