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水利局汪清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工检测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提供相关声明。
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检测资质或市政工程检测资质(更换新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包含市政工程材料及道路工程检测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得与参与本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未提供本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检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等服务;
3.3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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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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