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家具采购项目(二次)。主要采购内容有:办公桌、办公椅、办公沙发、输液椅、定制橱柜等。

供货安装期:1年。

质保期:壹年。

(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报最优质保期,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交货方式及时间:

供货期内按甲方要求多批次供货。首批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按甲方指定位置(济宁市范围内)供货安装完成,达到验收条件。后续货物接甲方通知后5日内供货安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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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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