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日常维修工程项目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5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日常维修工程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日常维修工程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日常维修工程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采购人: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4业务类别:工程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内,若因企业改革,业务变更等原因,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不视为合同违约)。
1.9框架协议管控措施: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
(2)考核机制:
a.如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如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如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3)退出机制: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9%) |
最高限价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1 |
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日常维修工程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DF-G-25-03-14-01-01 |
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日常维修工程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45 |
100% |
1 |
100% |
不收取 |
说明: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包。
2.2 采购范围: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1 |
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日常维修工程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DF-G-25-03-14-01-01 |
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日常维修工程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为广东省惠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小水电站机房宿舍、仓库、各出租物业(厂房、门店)等场所的日常维修工程项目,具体内容为:日常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装饰面,屋面涂膜防水、灌浆补漏、拆除沉箱、疏通管道,清理化粪池,块料楼地面、墙面扫漆、开门洞、铝合金窗、定制安装不锈钢门、复合门、实木门等,修补门窗边、各类装饰板隔墙、块料踢脚线、装饰板背景墙、各类天花吊顶,墙面油面翻新,照明线路敷设,灯具,开关,插座,排气扇安装,给排水管道维修安装等。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供应商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
|
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3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4 |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5 |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6 |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及未被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 |
|
2 |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 |
|
3 |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 |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4.2.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5日17时00分00秒。
4.2.2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