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第二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4-15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市第二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第二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医用低温冰箱1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医用低温冰箱1批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医用低温冰箱1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响应截止时间前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 所投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7)所投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供应商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8)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比选;进口货物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9)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中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11)提供供应商代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半年内任一月份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6 09:00到2025-04-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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