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2、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原法律文化馆布展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8,389,200.00元 |
最高限价:83892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50362-1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原法律文化馆布展项目 |
8389200 |
838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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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展馆设计、施工、布展(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设计、施工、布展所需的全部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配套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包含预算内的脚本编制、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布展方案、培训方案、所有工程量预算清单、售后服务,以及施工进度与服务落实)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2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2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3工期:8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标准及行业现行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
5.5质保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6、合同履行期限:80日,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与完成本项目设计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与展览展示设计相关的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工程、室内设计、环境艺术等工程相关专业,与展品展项设计相关的机械、电子、计算机、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供近12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供近12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没有在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3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无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将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查询渠道甄别投标人信用记录,如有不一致,以甄别的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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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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