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辽市城东水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波形护栏询价采购公告

2025-04-15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公路两波形梁护栏

Gr-B-2E 4320x310x85x3mm

2500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工一路天骄城

 

包含立柱、垫片、螺栓等辅助材料

 

合计

   

2500

     

二、有关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涵盖询价物资种类,且合作中途不得变更;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2拥有标的物资近三年需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1.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1.4所供材料到场验收不合格的,报价人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格的材料到场。

2.报价资料要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相关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储存费、装车费、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验收标准:由双方验收人员在卸货地点以合同清单内的各项计量单位清点数量。验收具体尺寸以合同清单规格为准。

6.结算方式: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7日内传递给需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在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6个月内付清(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期限为两年)。

7.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使用票据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结算总金额的80%,票据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

8.报价有效期:60天。

9.图纸、技术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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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