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储专用用具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1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受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储专用用具询比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储专用用具询比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详见附件一;
3.采购编号:WZB;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需求明细表(采购公告附件一);
8.最高投标限价:173344.29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7.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类业绩(至少包含采购清单中的任意一项产品)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配套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2日下午17:00,……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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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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