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批)包2第五次分包一招标公告

2025-04-15
  受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拟对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批)包2第五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凌星……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批)包2第五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0993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5-04-15 16:32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5-04-16 至 2025-04-22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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