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怀化市分公司2025-2026年综合生产用房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怀化市分公司2025-2026年综合生产用房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CT2025041520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1.1 项目概况
怀化铁塔综合生产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包安装调试),包含会议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食堂消费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具体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254.54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287.63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1年。
质保期:三年:第一年: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免费换新服务;第二、三年:提供免费的维修保养。
供货期:合同生效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到货,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
交货地点:湖南省怀化市。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内容
怀化铁塔综合生产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包安装调试),包含会议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食堂消费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具体如下:
系统名称 | 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金额 (元) | |
1 | 会议系统 | 1批 | 13% | 1659156.00 |
2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1批 | 13% | 152579.00 |
3 | 监控系统 | 1批 | 13% | 168823.00 |
4 | 门禁系统 | 1批 | 13% | 150475.00 |
5 | 停车场管理系统 | 1套 | 13% | 55300.00 |
6 | 食堂消费系统 | 1套 | 13% | 2300.00 |
7 | 信息发布系统 | 1套 | 13% | 8000.00 |
8 | 机房系统 | 1套 | 13% | 114023.00 |
9 | 综合布线系统 | 1批 | 13% | 234770.00 |
10 | 合计 | / | / | 2545426.00 |
1.3 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方式为在不含增值税上限单价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3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达到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备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智能化设备及安装类采购相关项目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类似项目的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2.4本项目核心设备部分(高清矩阵切换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和UPS电源)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如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相关证明材料。备注: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或者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或怀化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且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投标人须承诺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且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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